燃燒和爆炸的三要素是什么?
爆炸是指在極短時間內,釋放出大量能量、高溫、氣體,在周圍介質中造成高壓的化學反應或狀態變化。高壓沖擊會帶來破壞。
燃燒和爆炸的三要素:
1.可燃物:汽油、甲烷或其它可燃氣體、物質。
2.氧化劑:氧氣、空氣等。
3.點燃源:明火、火花、電弧或者危險性溫度。
沒有可燃性物質,無法發生燃燒、爆炸。沒有點燃源也無法發生燃燒、爆炸。沒有氧化劑也無法燃燒。當三要素都相繼出現的時候,就會發生燃燒;移除3要素中的一個,就不會發生燃燒。
防爆電氣設備不讓以上三要素在同一時間、空間內出現。限制其中一個或幾個就可以達到防爆的要求,避免電氣設備成為點燃源。
1.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是將爆炸控制在殼體內部。這樣火花、電弧就不會暴露在危險區域中,隔爆外殼把可能產生火花、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部件與外部隔開,外殼有良好的機械強度能承受的了內部的爆炸,且把爆炸控制在內部。要求在打開箱蓋前,必須把電源關掉,不得帶電開蓋維修。
2.正壓型、充砂型、充油型、澆封型防爆電氣設備都是通過介質隔離點燃源的方式,以惰性氣體(或者清潔空氣)、砂粒、油(保護液)、澆封劑等物質把內部可能產生的火花、電弧、危險性溫度和外部可燃性氣體隔離開來。
3.工業設備可能存在過熱風險,或者任何短路都可能產生潛在的火花。這是本質安全型防爆設備發揮作用的地方,本質安全意味著電氣設備的電能或熱能受到限制(小于1.3W),并且設備不能產生任何潛在危險的火花。設備運行時的最高溫度也不能超過危險溫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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